這是不可避免的。

對於某些人事物,不由自主地一見鍾情。

一見鍾情聽起來很浪漫,卻不一定能長久。


一點點糟糕的,噢。

大概不只一點點。


昨天,在板橋後站挑帆布鞋。

一雙一雙看著,卻不由自主對旁邊的可愛鞋子一見鍾情。

就是心動,然後就是很心癢難耐...

我不停用穿起來腳會痛的理由說服自己...不要去招惹它。
但還是...

嗯嗯
哎哎

不行不行

天人交戰之後,不得不放棄。

我還是跟可愛的鞋子說掰掰


一雙鞋子很容易捨棄掉,但人可能就沒辦法如同鞋子般捨棄。

所以...

怎麼講的好像戀愛一樣哪



另外,我對一個英國包動心了...對,就是很氾濫的那個美國、英國包。
外形很好看...

而且,就圖案來說...雖然還有別的(除了美國、英國國旗以外的圖案)
但還是亞瑟家的好看啊~

還好我只帶要買鞋子的錢..
唔...這種擦肩而過的心情還是挺複雜。



再來,前天跟大樹一起去買NLN場刊的時候~

在墊腳石書店看到了令人驚豔的畫集!

1/2王子視覺美繪 複製畫集

看到封面的當下我就認出來了!
這...這、這不是壓在我桌墊下驚為天人的王子跟居嗎...

噢,糟糕了。

反正又是天人交戰...

終歸

錢帶不夠


但是沒有被我捨棄掉就是,下次再來。



這說明了一件事

書的心動程度大於鞋子



人的話嘛...


還是不要去衡量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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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lest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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